是否有一个老物件不时拿在手中摩挲?是否有一张老照片夹在书页里偶尔拿出来翻阅?这些老物件,就像大树的年轮,承载着我们经历的过去,勾起沉淀在岁月中的怀念。一张学生证、一份报纸、一枚校徽、一张饭卡、一张奖状、一张照片......
许多老物件都见证了学校33年发展的风雨历程与沧桑巨变。为迎接建校33年华诞,进一步挖掘、搜集珍贵的校史资料,丰富校史馆藏品,更好地传承国兴优秀的历史文化,展现国兴发展的光辉历程,教育和激励一代代国兴人,特面向各届校友、退休教职工、各界人士、全校师生发起“国兴印记——老物件征集活动”,现将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老照片
1.见证各个时期学校面貌和历史变迁的各类老照片;
2.反映学校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照片;
3.建校以来不同时期,反映教职工和学生生活、工作、学习的各类照片,如教学科研、集体活动照,学习用品、学习资料、生活用品照片等;
4.各级领导、知名专家、来宾调研、视察、访问的照片;
5.表现师生情、同窗谊、个人风采的照片;
6.特色毕业合影、毕业证书等照片。
(二)老物件
1.学校各个时期取得的成就、成果、事迹类相关资料,如音像资料、证书、奖章、奖状、牌匾等;
2.各时期的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等物品及文字资料,如老教材、老教案、老教具模型等;
3.学校各个时期的文献类资料,如文件、校刊、校报、杂志等;
4.反映校友入学、毕业的证明资料,如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学生证、学生介绍信、毕业证、成绩报告单等;
5.学校各个时期的票据、币章类物品,如徽章、奖章、纪念章、饭票等;
6.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和宣传品;
7.其他具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物品。
二、征集方法
1.捐赠
无偿捐赠给学校的资料和实物,将登记造册,根据布展需要陈列在校史馆或保存于档案室。
2.借展
对特殊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无法复制的,以借用的方式,学校妥善使用,校庆结束后予以归还。
3.复印
对特殊珍贵的资料和实物,可复制的,对征集的物品和照片进行复印或拍照展示。
三、活动说明
1.应征物品均应确保无权属纠纷,无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情况。
2.按照“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的原则,老照片要求影像基本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老物件要求外形基本完整,非仿制品。
3.应征物品在双方一致同意情况下,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适当处理和修改。
4.物品参与征集即视同接受本通知相关规则要求,同时授权学校用于但不限于宣传展览、网络传播等相关使用。在法律范围内,学校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5.参与老照片、老物件征集的,请填写征集信息表(见附件),填写老照片/物件基本信息介绍、老物件背后的故事陈述。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
(二)征集方式
1.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学校办公室邮箱:gxzx65904730@163.com。
2. 实物请邮寄至:学校办公室,联系人:林婷,电话:15677325002,林凡,电话:15289762823。
3. 对因公务繁忙校友或年岁已高的老同事提供的老物件、老照片,由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或委托各地校友会登门接收、复制或扫描相关资料。
海南省国兴中学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