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兴中学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海南省202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的通知》(琼教师〔2024〕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公费师范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语文学科教师1名,数学学科教师1名,英语学科教师1名,物理学科教师1名,化学学科教师1名,体育学科教师1名。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招聘时间:招聘定于2024年1月30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举行。

  (二)招聘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三、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4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公费师范生拟来我省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应聘人员提前下载附件表格,内容填写完整,插入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彩色打印一式两份,并本人签字,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处提交报名申请;或携带1张近期免冠两寸正面证件照片,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提交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与材料评审

  在报名的同时由我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顺序。

  (三)面试

  1.面试考核。根据学科特点,面试主要通过现场专业、综合素质答辩等环节实施。考官组将对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量化考核。

  2.成绩评定。面试实行100分制,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评分,并得出面试分数。

  3.成绩公布。面试分数由工作人员现场向应聘人员公布,应聘人员对面试成绩确认签名。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确定与招聘计划等额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1.由我校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及领取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参加统一体检的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3.严禁他人代替体检,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公示

  公示拟录用公费师范毕业生名单,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通过后,录用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国家及省教育厅现行工资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

  附件:海南省国兴中学2024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海南省国兴中学

  2024年1月27日

2024/01/27 海南省国兴中学